日本买药返港注意!|卫生署严打无牌药品 拆解带药入境3大要点
香港人到日本旅游,逛药妆店买几盒止痛药、感冒素当“手信”,似乎已成习惯。不过,随意把这些外地药品带回香港甚至转售,随时会误触法网。卫生署近期在全港多区展开联合突击行动,严厉打非法售卖及管有未经注册药物的行为。到底哪些热门日本成药隐藏合规风险?外游买药入境又有什么法律界线需要留意?
卫生署多区扫荡 检获逾百盒未注册日版药物
卫生署执法人员早前展开全港打击行动,接连于尖沙咀、旺角、铜锣湾、上水及元朗等多个热门购物区进行突击巡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多间店舖共检获超过140盒标榜具止痛功效的怀疑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这批药物的大部份包装清一色印有日文标签,且盒上均没有按法例规定附印香港药剂制品注册编号(即“HK-XXXXX”格式)。
调查显示,涉案药物怀疑含有“布洛芬”及“二氢可待因”成份,两者均属于香港《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规管的“第1部毒药”。行动中,警方拘捕了两名分别36岁及40岁的男子,涉嫌非法管有及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与第1部毒药。卫生署强调,署方设有既定机制监察市面及网络上的销售行为,亦会继续跟进调查及提出检控。
当局特别提醒市民,此类成份对身体有明确的生理作用与风险。“布洛芬”属非类固醇消炎止痛药,常见副作用包括恶心、肠胃不适甚至胃溃疡;而“二氢可待因”则为鸦片类镇痛药,虽然能镇咳止痛,但容易引致昏昏欲睡、便秘及呕吐等症状。由于这类药物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依法必须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或遵照医生指示使用。任何人士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
3款港人最爱热门日本药品 隐含高风险成份
许多人以为日本药妆店架上的成药均属普通护理产品,但其实不少受欢迎的产品都含有香港法例下的管制成份(第1部毒药),需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或凭医生处方才可使用:
1. EVE Quick DX 止痛药
主要管制成份:布洛芬
健康风险:布洛芬属于非类固醇消炎止痛药,常用于纾缓头痛或经痛。然而,不当服食可能引致恶心、肠胃不适,甚至胃溃疡或胃出血。在香港,含布洛芬的药剂制品属第1部毒药。
2. Lulu A Gold DX 感冒药
主要管制成份:二氢可待因、甲基麻黄碱、氨甲环酸
健康风险:这款感冒药结合了多种中枢神经及血管作用成份。二氢可待因属于鸦片类镇痛镇咳成份,具成瘾性并可导致昏昏欲睡与便秘;甲基麻黄碱会刺激心跳加速,引起焦虑;氨甲环酸则常用作止血,误用可能增加血栓风险。
3. FX 系列眼药水(如 Sante FX Neo)
主要管制成份:甲硫酸新斯的明、氨基己酸等
健康风险:这类带来强烈清凉感的眼药水含有血管收缩剂与神经作用成份,长期或过度滴用可能导致眼睛反弹性充血、头痛、视力模糊,严重者甚至可能诱发青光眼或眼压过高。
带药回港有法可依 留意海关进口管制指引
根据香港《进出口条例》(第60章)及《进出口(一般)规例》(第60A章),携带药物入境香港有明确的界线:
1. 合理自用免申请:
旅客随身携带个人合理自用份量的普通药物(例如1至2个月的个人服药量、数盒普通止痛药),可获豁免申请卫生署进口许可证。
2. 商业数量或转售违法:
若携带数量远超自用范围(例如整箱进口),会被海关认定为未经许可的商业进口行为。
3. 管制药物须持处方:
若药品含有危险药物、抗生素或第1部毒药成份,即使属于自用,亦必须随身携带由医生开立的有效处方证明,否则随时触犯法例。
带药回港安全入境 4 大贴士
为了避免在过关时遇到麻烦甚至遭检控,外游购物时不妨留意以下几点:
1. 保留完整包装与说明书:购买药品后,切勿为了节省行李空间而拆除外盒。保留原装盒及日文说明书,方便海关人员即时核查产品成份。
2. 准备医生证明或处方笺:若需要长期服用含有管制成份的处方药,应随身携带医生开出的处方证明(最好附有中英文版本)。
3. 主动行“红通道”申报:如果对行李内的药物成份有所疑虑,入境时应主动使用海关红色通道向人员申报,并提示药物用途。
4. 切勿带回港转售或代购:即使是帮亲友购买,过量携带或转售未经注册的药品均属刑事罪行。保障自己与他人健康,外购药物应以个人自用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