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含大麻成分电子烟入境内地 男子罗湖口岸遭截查
据中国海关官方帐号“海关发布”今日(6日)消息,近日,罗湖海关查获一名入境内地的男子携带含有大麻成分的电子烟,净重0.43克。
大麻在中国属于毒品,中国政府对于娱乐用大麻和医用大麻均采取零容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从海关发布的影片可见,该男子身穿传黑色衣裤,在过内地海关检验闸口后被拦住。海关发布称,该男子进入海关监管区时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关员随即对其拦截检查。虽该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较为简单,但经进一步检查后,发现该旅客裤子口袋内发现1支印有大麻叶标识的电子烟。
男子携带含有大麻的电子烟入境内地。
经现场检测,上述电子烟内的烟油呈四氢大麻酚(THC)阳性。后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电子烟中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确认为大麻,净重0.43克。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