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童被邻居擅自带去长江游泳溺亡 家属批未全力施救索赔109万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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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名8岁女童萌萌(化名)日前被邻居范某带去长江游泳时不幸溺亡,其家人将范某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9.556万元。目前,丰都县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了解,萌萌家住重庆涪陵,暑假到丰都县外婆家度假。7月1日下午,萌萌与外婆家邻居范某的孩子一起打羽毛球。当晚5点多,范某带著自己的两个孩子及萌萌前往长江边游泳。期间,萌萌被卷入漩涡不幸溺亡。

萌萌生前与妈妈合影。(大风新闻)

萌萌的母亲孙女士向媒体表示,范某与其家人并不熟识,带萌萌去游泳前未征求任何家长同意。她说:“我女儿完全不会游泳,范某只给了她一个游泳圈和一个跟屁虫就让她下水。”孙女士还透露,事发时范某主要照顾自己的两个孩子,与萌萌保持一段距离,女儿遇险后范某也未全力施救。

7月11日,萌萌的骨灰在涪陵安葬。公安部门调查后认为此案不构成刑事案件,属民事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孙女士表示,事发后范某未主动联系家人致歉,于是家人决定提起诉讼,指控范某侵犯萌萌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99.55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起诉状。(大风新闻)
法院已受理及立案。(大风新闻)

孙女士痛心表示,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女儿的生命,他们索赔不是为了钱,而是想为女儿讨回公道。近日,丰都县人民法院已发出受理通知书,确认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将择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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