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推“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草案 强化电商平台公平竞争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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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电商平台价格行为,提升定价透明度,推动公平有序竞争。即日起至9月22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续将根据反馈意见修订完善,并按程序正式发布。

草案指出,当前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需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电商平台的价格监管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草案围绕四个核心方面展开,一是引导依法自主定价,鼓励电商平台和商家依法自主制定价格,确保市场活力;二是明确价格标示要求,要求清晰标示商品或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提升透明度;三是规范价格竞争行为,禁止通过限制流量、遮罩店铺、下架商品等方式,对平台商家施加不合理价格限制;四是构建协同共治机制,推动平台、商家与监管部门协作,接受社会监督。

草案明确,电商平台及商家需公开价格促销、补贴、差别定价、动态定价及竞价排名等规则,确保消费者知情权。促销活动不得虚假夸大,差别定价规则需公开透明,折抵计算方式应具体明确。

当前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需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电商平台的价格监管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资料图片)

近年来,电商平台促销活动频繁,但复杂的折扣规则、消费体验不佳、低价促销常态化以及针对不同消费者的演算法差别定价等问题,屡遭消费者诟病,影响市场信心。发改委表示,草案旨在解决这些乱象,通过明确价格标示、促销规则公开等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当局近年持续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力度。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电商巨头阿里巴巴违反《反垄断法》,对其处以182.28亿元人民币的天价罚单,成为电商行业监管的标志性案例。此次草案的发布,进一步彰显官方对电商平台规范化运营的决心。

三部门推“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草案 强化电商平台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