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内地男用“水下推进器”偷渡澳门 被海关截获判刑4个月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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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一名36岁男子,企图用“水下推进器”偷渡至澳门,被澳门海关截获,获刑4个月。
案发于周三(8月27日)凌晨,澳门海关接获武警珠海支队通报,发现一名可疑人士向莲花海滨大马路对开海面方向游去,怀疑开展非法入境活动。
澳门海关随即透过海域智能监控系统锁定目标人士,并调度巡逻快艇、巡逻关员及无人机队到场堵截,于上述海面截获该名人士及用作偷渡的水下推进器,并带返海关作进一步调查。
涉案男子为36岁内地居民,正处于被禁止入境澳门期间,涉嫌触犯“不经出入境管控入境”罪,澳门海关将上述人士移交司法机关审理,经司法机关审理后,判处涉案男子4个月徒刑,并即时移送路环惩教管理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