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前首富王健林“限制高消费”已取消 涉1.86亿强制执行案
陆媒早前报道,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健林等在9月26日被公布“限制高消费”,意味着王健林将不得坐飞机、高铁一等座及商务座,也不可在星级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也不得购买不动产或高价保险理财产品。
多个陆媒报道,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29日(周一)资料,该网站已经没有王健林限制高消费的信息,即该针对王健林的措施已经取消。
据早前陆媒报道,万达知情人士表示,此次是由于万达下属项目公司经济纠纷导致,事实上之前双方一直在通过多种方式协商解决,“我们也正在了解具体情况,本次或因在执行层面信息不对称导致”。
陆媒红星资本局通过天眼查App查询发现,相关案件执行标的为1.86亿元(人民币,下同),执行法院为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发布时期为9月26日,被执行人涉及武汉万达文旅置业有限公司、武汉楚河汉街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大连万达成立于1992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健林,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商业地产投资及经营、酒店建设投资及经营、连锁百货投资及经营、电影院线等文化产业投资及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王健林共同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现存11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52亿元。此外,大连万达所持多家公司股权已被冻结。
此外,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有1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295.9万元;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有423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共计18.4亿元,其中失信被执行人共4条,涉案总金额211.51万元。合计来看,万达系各公司的被执行总金额已经超过70亿元。
最高法《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列举的被限制消费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