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官员另类贪腐收贿95只“翻翻鸽”关10年 一只鸽竟可换一套房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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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特殊的贪腐案件,青河县原应急管理局局长马某某4年间因收受价值高达132万元(人民币,下同)的95只翻翻鸽等财物,占其索贿受贿总额半数以上,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红星新闻》报道,马某某总计受贿242.43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科罚金50万元。其中最贵的一只翻翻鸽价值18万元,相当于当地一套50平方公尺住宅的价格。
据了解,翻翻鸽又称筋斗鸽,是中华观赏鸽中的稀有品种,以其在空中飞行时能多次翻滚的特性闻名,在新疆地区具有数百年历史,深受当地人喜爱。
据法院判决书显示,现年52岁的马某某自2021年4月开始,利用担任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17名企业人士在项目申请、资金拨付、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协助,进而收受、索取财物。
马某某对翻翻鸽的索取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从2021年的3只、2022年的8只,到2023年暴增至56只,2024年又收受28只。
私营企业主宋某宇送出价值最高的鸽子,共计30只价值94.7万元人民币,包含一只18万元人民币及一只10万元人民币的翻翻鸽。而送鸽数量最多的是一名矿业公司采矿队队长,曾在两个月内送出48只翻翻鸽。法院认定,马某某35次索取他人财物价值181.93万元人民币,属“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值得关注的是,马某某即使在2024年12月退休后,仍向某私人企业主索贿3万元人民币。案发前,他曾试图退还40万元现金及4只价值16万元的翻翻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