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私营 「人民咖啡馆」遭官媒点名批评:人民一词不容滥用、亵渎
近日,河北石家庄市中山路上一家以“人民咖啡馆”为标识的门店引发关注。官媒《人民网》点名批评称,以“人民”名义四处销售商品的,竟然只是一家市场化运作的公司。“人民”一词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和深厚的政治内涵,承载着特定的社会情感与公共利益,不容亵渎,更不能被滥用。
河北一家以“人民咖啡馆”为标识的门店,以红色为主色调,招牌使用了“人民咖啡馆”字样,下方还带有“人民咖啡为人民”的宣传语。该店舖成为热门打卡点,不少民众被吸引到店饮咖啡,还有人猜测店舖背景:“这家咖啡馆店到底什么背景啊?而且居然还是一模一样的字体,里面还有各种红色标语。”
据报道,“人民咖啡馆”的母公司为要潮(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曾多次申请“人民咖啡馆”商标但均被驳回,目前仅持有“潮人民咖啡馆”“要潮人民咖啡馆”两个注册商标。
官媒《人民网》发表评论文章称,以“人民”名义四处销售商品的,竟然只是一家市场化运作的公司。如此情形,不免令人感到惊愕。“人民”一词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和深厚的政治内涵,承载着特定的社会情感与公共利益,不容亵渎,更不能被滥用。
评论文章还,称这家企业拿着“潮人民咖啡馆”“要潮人民咖啡馆”的注册商标,混淆视听地经营“人民咖啡馆”,无疑是对法律法规和公众情感的不尊重。
11月8日,涉事咖啡馆回应称,将严格按照注册商标规范各个场景应用。中国大陆地区迅速调整为“要潮人民咖啡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及海外地区仍然为“人民咖啡馆”。
律师解读
《法治日报》报道,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解读,“人民”作为中国宪法中“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核心政治理念的重要承载词,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和独特的政治内涵。商家直接将“人民”一词用于日常商业品牌,容易让公众误以为该咖啡馆背后有国家机关、公共机构或公益组织的色彩,进而给人以“国企背景”的错觉。这种混淆现实,正属于“可能使公众产生误解”的法定情形。
与此同时,将“人民”一词直接归入市场运作,带有浓厚的逐利性质,有违其本应承载的社会公信力和独特属性,可能被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或有其他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