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盘点“网红鼻祖”郭美美劣迹:两次入狱仍不思悔改继续炫富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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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6日报道,网红郭美美的微博帐号持续宣扬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已被关闭。报道批评郭美美很多年前因为在网上炫富走红,被网友们称为“初代网红”,她曾两次入狱,但出狱后,依然不思悔改,继续走在网络炫富拜金的歧途。
郭美美。(网络资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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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报道指,2011年6月,郭美美因在微博上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而受到广泛关注。2015年9月,因犯开设赌场罪,她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郭美美在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在网上炫富炒作。2021年10月,她又因为在朋友圈、短片平台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的减肥类食品,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下同)。2023年9月,郭美美出狱,但她在网上靠炫富吸粉引流直播带货的思路从未改变。
郭美美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两年半(点图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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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指,郭美美曾在网络上表示:“我只要自己愿意再重出江湖,随随便便一年能拿一千万。 ”
本年11月,郭美美微博帐号再度因持续宣扬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被关闭。
报道引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网络与信息法室副主任周辉指,炫富的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另一方面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于不良信息有专门规定,炫富的行为本身就属于不良信息的一种类型,应该受到平台的管制。
周辉又指,“郭美美这种情况,她的这种社会影响更加恶劣,所以如果能够知道相应的帐号就是郭美美重新复出的话,那平台应该采取更严格的处置措施,包括在注册环节就应该更加果断地予以拒绝。如果后续发现她仍然延续此前的这种炫富的、不良的,甚至是违法的这种行为,应该可以采取永久封禁的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