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寻190万枚泰达币失主 价值逾1400万 半年未领将上缴国库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公安局近日发布一则“无主财物处理公告”,寻求一批总数达190万枚、价值超过1300万元人民币(约港币1430万)的泰达币(USDT)的原主认领。这批虚拟货币是警方侦办敲诈勒索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时,从犯罪嫌疑人曾某住处查获。公告指,权利人需在六个月内携合法证明办理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依据,财物将依法上缴国库。
湖北警方公告显示,该批泰达币是在侦办两起案件时查获,目前原主身份不明。USDT作为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价格通常在1USDT兑1美元上下波动。以当前主流场外市场USDT兑人民币约7.06至7.08元的参考价计算,190万枚USDT总价值约1340万元人民币,实际数额会因交易平台价格差异而浮动。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徐文鸣指出,公安机关发布“无主财物处理公告”是一项典型的刑事涉案财物处置行为,目的在于厘清权属,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扣押财物,而非任意占有或放任价值流失。尤其在虚拟货币领域,由于其匿名性强、权利凭证多为数字形式,权利人往往难以在侦查初期明确,因此司法机关通过公告召集潜在权利主张,具有必要性与正当性。
此外,在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上,首次定调稳定币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随后在12月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明确虚拟货币在中国的非法地位,并划定机构业务红线,要求公众警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徐文鸣分析湖北警方公告释放三大信号。第一,虚拟货币在司法实践中虽常被认定为具有财产价值的虚拟资产,但不具法偿性,亦非货币,任何以虚拟货币为名的交易、投机和金融业务在中国均被严格禁止,因此参与非法交易活动产生的亏损属于自担风险,法律不会兜底。
第二,虚拟货币并非天然“隐匿安全”,反而在刑事案件中呈现新的可溯源性。司法机关近年不断强化链上分析、钱包监控等技术手段,本案中190万枚USDT被成功查获,说明用虚拟货币实施敲诈、诈骗、洗钱并不能规避法律追责。第三,这反映执法机关在严格监管与依法保障权利之间的制度平衡:一方面坚持对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零容忍”,另一方面在涉案财物处置中依法公告、保障可能的被害人主张权利,并承诺在无人认领时上缴国库,确保处置程序透明可监督。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飒亦指出,原主要拿回这笔虚拟货币,需提供三类核心证明,包括USDT购买交易记录、资金来源说明,以及因他人犯罪被迫转账的凭证,以此证明自身“合法权利人”身份。当前涉财犯罪中,USDT等稳定币常被用于掩饰犯罪所得,增加了司法追查难度。而本案的查处与公告,恰恰印证了虚拟货币“可溯源、可追责”的现实,即试图用虚拟货币隐藏违法收益,终将面临技术与法律的双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