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中国海油原副总经理袁光宇被提起公诉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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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光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袁光宇作出拘捕决定。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袁光宇利用担任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局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袁光宇,男,汉族,中共党员,1959年出生,1982年在石油大学(原华东石油学院)获钻井工程专业学士学位,2001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毕业,2004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O班毕业,2007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毕业。曾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以及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