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黄山堕亡 法院:死因无法查清判景区担责赔17万 父不满上诉

撰文: 吴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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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湖南永州的罗先生称,他的27岁女儿于2025年9月在安徽黄山景区堕亡,当地法院判其属于高堕死亡,认定景区承担15%的赔偿责任。不过罗先生认为景区护栏太矮,要求其承担70%-80%的赔偿责任,他已提交上诉材料。

罗先生提供的女儿生前图。(受访者提供)

女生游黄山堕亡 两方各执己见

《潇湘晨报》报道,罗先生称,2025年9月24日,女儿去安徽黄山风景区旅游后失联,遂于9月30日报案,10月1日在“飞来石”景点悬崖下百米处发现女儿遗体。

对于景区是否需要担责,两方持不同观点。罗先生一方认为,景区未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及时发现且救援导致女儿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景区方认为,无任何证据证明死亡与防护不到位有关。

法院判景区承担15%的责任 家属不满

罗先生认为护栏高度不够。(受访者提供)

法院判决显示,作为黄山风景区的管理者黄山股份公司在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因真正死亡原因无法查清,结合案件实际,酌情认定黄山股份公司承担 15%的侵权赔偿责任。其需赔偿共计约17万(人民币,下同)。

罗先生对此判决表示不认可,他认为,观景台一侧连接悬崖的台阶未设置任何防护栏杆。在有护栏的区域,自测高度不足1米。

罗先生表示,他已经在2025年12月26日前后已经提交上诉材料,上诉合计金额180多万元:“不是全额赔付,也得要求景区承担最低70%、80%的责任,最近在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