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4名14岁女殴打同学被拘 内地新法明确校园欺凌纳入处罚
撰文: 许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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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明确范畴,且新法规定,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如果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可直接执行拘留。
近日,内蒙古一名13岁女生被5名同龄人强迫下跪、疯狂欺凌,而且过程还被录像上传网络。最终,4名14岁霸凌者均被处以治安拘留。
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警方通报,1月11日,13岁女生刘姓女子被5人辱骂、威胁和殴打,现场有人围观并拍摄影片,最后上传至网上。被霸凌者刘姓女子经医院初步诊断皮肤外伤、软组织挫伤。
内蒙古4名14岁校园欺凌者被拘。(澎湃新闻)
事后,公安机关依法拘留4名14岁施暴者并处罚款,惟其中一名13岁王姓女子不满14周岁,被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除了上述提到拘留4名14岁校园欺凌者,近日广东湛江3名15岁少年,因持械追打他人,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3天,其中一人懊悔:“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
3名15岁少年持械打人遭行拘13天。(湛江公安视频号)
被拘后,少年表示忘记新法生效。(湛江公安视频号)
内地新法明确将校园欺凌纳入处罚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2006年实施以来首次全面修订,其中对涉及未成年人相关条款做了多处调整。
此前,对14-16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惟2026年新规作出调整,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如果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直接执行拘留。
法规对比。(江西公安)
新法还首次将学生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的明确范畴,规定实施殴打、侮辱、恐吓等学生欺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需依法给予处罚,同时采取对应的矫治教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