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领导班子陆续换届 中共中央:保持整治不正之风高压态势
中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今年起将陆续换届,中共中央和国家监察机关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干扰破坏换届的隐患,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新华社2月12日消息,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中共十八大以来,虽然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得到根本扭转,但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选人用人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还禁而未绝。
有些问题存在反弹回潮风险,有些问题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干扰破坏换届的隐患尚未完全消除,对此必须高度重视。
《通知》明确十条换届纪律规定,包括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
《通知》强调,要严格监督查处,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用好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成果,注重加强提前分析研判,全面深入进行风险排查。《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等,对换届风气开展巡回督查。
在换届选举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方面,《通知》要求举报平台和信访、网络等管道优先办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对违反换届纪律、破坏换届风气的行为露头就打,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肃通报问责。
不过对于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也应坚决打击。对受到不实举报已经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确有必要澄清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澄清。
《通知》强调,要加强中共领导,压紧压实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责任。要把换届风气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因履职不力导致该地区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涣散,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组织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也明确,对换届选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中共党组织责任。
本文获《联合早报》授权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