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女子合唱团》自称“中国台湾” 国台办:符合一中规范表述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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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电影《阳光女子合唱团》正在台湾香港热映,亦将与4月4日在内地上映。电影官方于3月23日发微博时,将电影标签为“中国台湾地区华语片”,在台湾岛内引发争议,台湾文化部更就此称,“已请剧组进行了解说明”。
不过国台办强调,“中国台湾地区”是“符合一个中国原则的规范表述”,无可指摘。此后,《阳光女子合唱团》的微博更转发了央视新闻的报道表示,“一个中国,一份感动。”
《阳光女子合唱团》官方微博称“中国台湾地区”,引发争议。
国台办发言人张晗4月1日对于“阳光女子合唱团”的标示指出,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中国台湾地区”是符合一个中国原则的规范表述,相关电影业者的标注,反映了客观事实,正常合理、无可指摘。
张晗强调,台湾电影进军大陆市场,是分享大陆广阔市场机遇,实现两岸影视业互利共赢的好事。民进党当局在岛内大搞“绿色恐怖”,动辄给两岸正常交流扣上“统战”帽子,充分暴露其限阻两岸交流交往、煽动两岸对立对抗的险恶用心,其所作所为损害台湾业者和民众利益,不得人心。
(《阳光女子合唱团》剧照)
安心亚在片中与女星们演出革命情感。(《阳光女子合唱团》剧照)
她也提到,“我们一贯支持两岸影视文化交流合作,欢迎台湾影视业者为两岸同胞提供更多优秀作品。我们将坚定维护台湾业者的正当合法权益,任何政治打压都阻挡不了两岸交流合作的大势”。
事后,《阳光女子合唱团》的官方微博转发央视对国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并配文称“一个中国,一份感动!”
据悉,截止3月23日《阳光女子合唱团》累计票房7.4亿台币,打破尘封18年的票房纪录。成为中国台湾地区华语片影史票房冠军。3月5日已在香港上映,4月4日将在内地上映。
阳光女子合唱团官方微博转发央视新闻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