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酒吧15岁陪酒女饮两杯沟「迷奸水」绿茶亡 电商平台可买到惹议
陆媒近日揭露,深圳2023年发生一宗因饮用“滴滴水”(又有“迷奸水”等称呼)致人死亡的悲剧。一名年仅15岁的陪酒少女在酒吧过量摄入含该成份的饮品后,因γ-羟基丁酸中毒身亡。内地辩论节目《奇葩说》嘉宾罗淼在微博发文称,这类“滴滴水”的主要成分在电商平台上随意售卖,引发关注。
两杯“滴滴水”致命 涉案4人获刑
《南方都市报》报道,2023年10月25日凌晨,涉案的其中2名酒客在深圳龙岗区某酒吧,将随身携带的约40ml“滴滴”原液(即“1,4-丁二醇”)加入绿茶后,勾兑成“滴滴水”饮用。期间,该酒吧的销售员为留住客户及让他们多购买酒水,叫来15岁的陪酒少女刘某甲陪酒。
“滴滴水”饮用完毕后,该2名酒客要求酒吧销售员到其他卡座向他人拿取“滴滴”原液,随后加入两瓶绿茶饮料继续勾兑饮用,刘某甲在此期间摄入约两大杯。凌晨4时30分许,刘某甲离开。早上7时许,她因过量饮用“滴滴水”身体出现异常,经医护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者符合因γ-羟基丁酸中毒死亡。
报道指,案发后,涉案4人(包括2名酒客、酒吧销售员及提供“滴滴”原液的人)均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一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酒吧所属公司赔偿123万元人民币。
什么是“滴滴水”?
《羊城晚报》报道指,案中的“滴滴水”原液即“1,4-丁二醇”,是“γ-羟基丁酸”前体物质,可在人体内通过乙醇脱氢酶代谢,迅速转化成“γ-羟基丁酸”。“γ-羟基丁酸”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 是内地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物,属于合成毒品。
“γ-羟基丁酸”又有“神仙水”、“迷奸水”、“听话水”等多种称呼,可导致暂时性记忆丧失。如果摄入过量,可致心搏徐缓,有可能发生痉挛性肌肉收缩、神志不清、谵妄、抽搐、昏迷、肝衰竭、呼吸抑制、呼吸暂停、低血压和吸入性肺炎;中毒者还可能因呕吐使呼吸道梗阻而窒息而死。
4月27日,内地辩论节目《奇葩说》第三季辩手罗淼发文称,发现“1,4-丁二醇”可以在电商平台上随意售卖。他表示,“1,4-丁二醇”作为一种常用大宗工业原料,同时又是明确的涉毒危险品,理应被更严格监管。目前,淘宝平台已经全面下架“1,4-丁二醇”,但仍不会影响工厂及实验室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