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发禁令阻止美制裁 人民日报:以法治武器维护国际经贸秩序

撰文: 卢诗文
出版:更新:

美国财政部于4月24日以协助伊朗出售石油为由,宣布将中国民营石化巨头“恒力石化(大连)”及多间企业列入制裁名单。针对美方的“长臂管辖”,中国商务部于5月2日正式发布禁令,要求任何个人与实体不得执行、不得承认、不得遵守美方对相关5家中国企业的制裁。

5月3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中国首发阻断禁令,以法治武器维护国际经贸秩序》。文章指出,此次首发阻断禁令是中国涉外法治武器从制度储备走向实战落地的关键一步,以法治之力精准回击美式“长臂管辖”。

图为2025年11月11日,位于北京的中国商务部大楼。(Getty Images)

文章指出,5月2日,中国商务部依据《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简称《阻断办法》)发布禁令,明确对美国以涉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将中国5家石化企业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清单)并实施冻结资产与禁止交易的单边制裁措施,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

文章认为,这是中国涉外法治武器从制度储备走向实战落地的关键一步,以法治之力精准回击美式“长臂管辖”,既守护本国企业正当权益,也呼应国际社会反对霸权的普遍诉求,为维护国际经贸秩序注入正义力量。

文章表示,中国重视中美关系,强调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主张通过平等对话解决双方的关切。但是,2025年以来,美国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中国炼化、航运及码头企业实施制裁,冻结相关资产,禁止其交易。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依据《阻断办法》发布禁令,阻断美国不当制裁措施,这是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必要举措。同时,《阻断办法》还做出了多种制度性安排,能够稳妥维护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21年1月21日,中国北京一间美国企业大楼外有中美两国国旗随风飘扬。(Reuters)

评论指出,美国滥施单边制裁、肆意推行“长臂管辖”,是一种突破主权边界、胁迫全球市场的霸权手段。这种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肆意干涉他国企业正常经贸往来的行径,完全违背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早已遭到国际社会坚决反对。

文章回顾称,早在1996年,欧盟通过了《关于保护欧盟免受第三国立法域外适用影响的条例》,阻断美国限制各国与古巴、伊朗等国经贸活动的《赫尔姆斯-伯顿法》《达马托法》的域外适用。如今,美国变本加厉滥用次级制裁,将制裁大棒挥向中国守法经营企业,严重侵害中国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干扰全球能源产业链稳定。面对霸权施压,中国依法发布阻断禁令,符合国际惯例,不影响中方承担和履行国际义务。

2026年4月12日,一艘船只停泊在阿曼穆桑达姆省沿海的霍尔木兹海峡。 (Reuters)

文章进一步分析,随着国际经贸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中国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形成了《反外国制裁法》《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阻断办法》等一系列法律工具。《对外贸易法》《出口管制法》《外商投资法》等法律也充实了维护国际经贸秩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对外经贸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内容。这些法律工具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各有侧重,协同发力。

文章强调,中国发布阻断禁令,坚持以规则对抗霸权、以法治捍卫公平,既不搞升级对抗,也不妥协退让,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否定美国非法制裁的域外效力,让国际法回归主权平等的本源。这一举措,既为受打压企业纾困解难、保障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也为国际社会抵制单边霸凌、反对“长臂管辖”提供了可行实践,彰显了大国坚守正义、捍卫秩序的责任担当。

文章最后强调,中国始终主张通过平等对话解决国际分歧,始终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始终致力于推动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面对单边主义逆流,中国将继续用好涉外法治工具箱,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既坚定不移维护自身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也与世界上所有爱好和平、坚守法治的国家携手,共同抵制霸权行径,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包容普惠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

此前报道

“习特会”即将召开之际,中美博弈再度升级。美国财政部于4月24日以协助伊朗出售石油为由,宣布将中国民营石化巨头“恒力石化(大连)”及多间企业列入制裁名单。针对美方的“长臂管辖”,中国商务部于5月2日正式发布禁令,要求任何个人与实体不得执行、不得承认、不得遵守美方对相关5家中国企业的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国自2021年1月9日发布并施行《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以来,第一次启用该规则并发布实际禁令。标志著中国应对外部单边制裁的法治工具已从“备而不用”转入“实战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