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优化营商环境 无执法码不得行政检查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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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司法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通知》),对“扫码入企”基本环节、基本要素进行统一规范。
据了解,“扫码入企”是规范行政检查的有效措施。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很多地方探索运用“扫码入企”治理乱检查,形成了不少有效经验做法,为在大陆全面推行奠定良好基础,也能优化营商环境。
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司法部)
《通知》指出,严格统一赋码,明确省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加强统筹,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加快整合赋码管道,形成统一的“执法码”。强化各级各部门执法数据对接和信息互认。
无执法码不得行政检查:实现对检查的全过程监督
明晰检查内容,强调“执法码”是关联行政检查行为、显示检查任务的唯一数字标识,全面涵盖检查主体、人员、数量、事项、时间地点、结果等内容,企业一扫码,就可以清晰知道谁来查、查什么。
明确扫码程序,严格扫码流程,入企检查前,执法人员要报批报备检查任务,系统自动生成“执法码”;联合检查的,一次只赋一个码。
未取得“执法码”的,不得实施检查;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的,事后要限时补办。入企检查时,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码”,企业扫码核验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以一键回馈。入企检查后,自动形成检查记录与执法文书,统一汇聚到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对检查的全过程监督。
《通知》强调,要切实为企业和基层减负。通过统一赋码,强化技术赋能,进一步规范入企检查,避免数据多头录入、重复录入,既为企业减负松绑,也为基层执法减负增效。
《通知》也称要确保信息安全,加强相关数据技术防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信息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推动“扫码入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