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通过文物归还法 专家分析:不代表流失的中国文物会自动回归
5月9日,法国总统马克龙(Emmanuel Macron)颁布关于归还非法所获文物的法律。法案允许在符合归还条件的情况下,将1815年至1972年间法国以偷盗、掠夺等方式所得的外国文物,从“公共领域”中“移出”,从而简化归还程序。同时,法案对可归还文物的认定标准及归还流程设定了一系列限制条件。
对此,中国海外文物研究中心主任段勇表示,法案正式生效以后,也只是对法国国有机构和公共机构有法律效力,对私人的没有效力,更不意味着法国收藏的中国流失文物就能够自动回归祖国。
“简化文物归还流程”不意味着文物会自动回归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该草案最突出的内容就是,简化非法取得的他国文物的归还流程。用法国文化部长佩加尔(Catherine Pégard)的话说,就是“为未来归还工作提供明确框架并提高效率”。
根据法国现行法律,归还相关文物需逐案立法处理,程序较为复杂。而最新草案拟建立一套制度性机制:允许在符合归还条件的情况下,把相关文物从公共领域中“移出”,简化归还程序。届时归还事宜还可通过行政程序批准,无需逐案立法。
但在具体操作层面,草案还设立了归还条件和程序。例如,判定文物是否属于“非法所得”,需提供确凿证据或“严肃、精确且一致的迹象”加以证明;当一国正式提出归还文物申请时,需与法国成立联合科学委员会,共同评估是否满足归还条件等。此外,法国政府每年还应向议会提交报告,介绍其收到的外国追索请求及其处理进展等。
专家指法案对私人没有效力 追回流失文物仍需大量研究
中国海外文物研究中心主任段勇表示,法案正式生效以后,也只是对法国国有机构和公共机构有法律效力,对私人的没有效力,更不意味着法国收藏的中国流失文物就能够自动回归祖国。
此外,还要明确流失文物的原属地、流失经过以及相关证据,而中国的古代文物往往缺少具体的档案记录,因此还要进行大量细致研究。
此外,段勇说,“现在海外公、私收藏的中国背景文物数量大、类型多、质量高。非法流失文物的流失渠道和经过十分复杂,既有劫掠也有巧取,还有用低价购买或者趁火打劫等,所以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具体分析”。
中国前驻法大使孔泉指出,该法律草案本质是法国政府回应非洲前殖民地诉求的产物。但这套体系在触及中国文物时,就显得尤为复杂。
法国既是文物大国,也是全球重要的文物交易中心。若全面启动归还机制,许多公私博物馆将因此“伤筋动骨”。因此,法律草案设计了“双重保险”:不仅需与申请国建立联合科学委员会审核清单,还需通过法国国内文化财产归还委员会的评审。
应发动民间力量在全球“普查”摸底
据中国文物学会此前统计,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因战争、不正当贸易等原因,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其中,以欧洲所藏最多。“面对如此体量,法国法律草案即便通过,也只是沧海一粟。”孔泉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海外文物回归主要通过外交、执法、司法合作等主动追索方式,以及外国返还和捐赠等途径实现。
对此,孔泉主张建立国家级数据库——“天涯寻宝”网站,发动民间力量在全球“普查”摸底。更重要的是,推动对每件重点文物发出正式且具法律效力的“申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