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满仓一审判无期徒刑
中国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满仓此前因因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而落马,6月30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决定对刘满仓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刘满仓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河,对刘满仓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下同)。
陆媒报道指,刘满仓两项罪名合计涉案金额为3.16亿余元,其中受贿1.46亿余元,利用影响力受贿1.70亿余元。他受贿时长约27年,包括他退休后的数年,利用影响力受贿所涉事项全部发生在他退休之后。
公开资料显示,刘满仓生于1955年10月,来自河南西峡,2024年10月被官宣落马。中纪委国家监委2025年4月通报刘满仓被开除党籍。他被指“贪婪腐化,退而不休”“搞迷信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8年,被告人刘满仓利用担任商丘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商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商丘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1997年至2024年,刘满仓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亿余元。
2019年至2024年,刘满仓退休后利用曾担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整治项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0亿余元。
据财新统计,刘满仓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金额1.70亿余元,超越了此前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的1.1亿余元,从而成为“退而不休”敛财高官第一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发文指出,少数领导干部在退休或离职后不甘“寂寞”,以为不在职了就可以逃脱组织的监督和纪法的约束,变著花样捞取好处。事实一再证明,企图利用退休或离职为幌子逃避监管搞腐败,不管其行为隐藏多深、潜伏多久、花样如何翻新,终究难逃纪法惩处。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满仓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满仓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亦应依法惩处,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
鉴于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中均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满仓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满仓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