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弟弟追凶27年终破案 4疑犯作案未满14岁免刑责家属难接受
20岁广西贵港高中生姜佐育,1999年被几名男青年当街刺死,姜佐育的哥哥姜佐棉为弟追凶27年。近日,警方告知姜佐棉,4名疑犯已落网,但由于4人在作案时均未满14岁,按案发时的法律规定无须负刑事责任,只能依法撤销案件。
对于撤案处理的结果,姜佐棉坦言难以接受,他说撤案告知书未披露具体细节,他无法理解“ 4名疑犯当时不满14岁,是怎样杀害20岁的弟弟?为什么小孩要杀大人?”
对于警方的撤案处理,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研律师分析,中国现行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而1997年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者不负刑事责任。2020年虽通过刑法修正案,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了个别下调,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特定严重罪行经最高检核准可追诉,但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不适用于1999年的案件,故4名疑犯依法确实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潇湘晨报》报道,1999年7月16日晚8时许,姜佐育在市区原南梧公路培仁中学附近路段,与几名男青年相遇时被行凶伤害致死。之后,他哥哥姜佐棉辞去工作、与70多岁的父亲四处寻找线索,姜佐棉妻子不谅解其追凶,还与他离了婚。同时,警方发布悬赏通告,悬赏金额从10万(人民币,下同)升至50万,家属又自行追加20万,但都找不到凶手。
7月30日,姜佐棉说,他两天前收到贵港市港北分局下发的撤销案件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警方认为姜佐育被抢劫致死一案已侦破,四名疑犯均已被抓获。但经依法调查,四人在1999年实施犯罪时均不满14周岁。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其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决定对该案作撤案处理。
兄为弟追凶27年 却等来撤案告知书难接受
据《封面新闻》报道,面对撤案处理的结果,姜佐棉坦言难以接受,他说弟弟姜佐育生于1979年,曾考入当地顶尖中学,应届高考失利后决定复读一年,但却在填报志愿当晚遇害。之后从1999年起他便开始寻找线索,2017年起更是抛下工作和生活,一心寻找凶手,这些年他几乎每天去弟弟生前遇害地寻找线索,“我今天下午还是要去案发地。”
除了姜佐棉苦苦坚持,年逾七旬的姜父耳背及姜母视力不佳,这么多年来也一直苦等结果。由于遇害时间久远,姜佐育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物件已遗失,甚至连毕业照也没有。
虽然公安将撤案告知书送达,但内文仅表明案件已查清,却未有披露具体细节,对此姜佐棉直言无法理解,“想知道警方抓获的4名疑犯当时不满14岁,是怎样杀害20岁的弟弟?又是为什么几个小孩要杀一个大人?”他强调目前最希望厘清弟弟被杀始末,绝不放弃为弟讨回公道。
对于警方的撤案处理,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研表示,刑事责任年龄是指行为人承担刑责的法定门槛。
他指出,中国刑法明确规定,评估刑事责任年龄以“犯罪行为发生时”为准,而非抓捕或审判之时。虽然《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0年通过,将特定严重犯罪(如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等)的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但中国刑法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法律。由于本案发生于1999年,须适用1997年刑法,故4名嫌疑人依法确实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刘研表示,虽然刑事撤案的结论将难以改变,但家属可全力转向民事赔偿程序——即虽然无法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仍可依法起诉嫌疑人及其监护人,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
虽然可以主张民事维权和赔偿,但姜佐棉无奈表示,“还来不及想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