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防动员法》可征收台企资产?国台办:依法保障合法权益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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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对民用资源的使用由原有“征用”扩大至“征收、征用”,引起台湾方面关注台商在陆资产及科技技术会否被纳入征收范围。国台办回应,相关措施均有明确法律要件及法定程序,台商台企“无需顾虑”。

国台办今(2)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有媒体问及在陆台商的资产及科技技术,是否适用于新法规定的征收范围,若被纳入,当局是否设有补偿机制,以及新法会否增加台商对在中国长期投资政治风险的疑虑。

国台办发言人张晗回应,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新体制下国防动员的军地职能定位、工作运行机制及重点工作任务,对规范和加强国防动员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张晗表示,无论是决定实施国防动员,还是在国防动员期间,对民用资源征收、征用都有明确的法律要件和法定程序,国家依法保障参加国防动员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不过,她未有直接说明台商资产及科技技术是否属于可被征收的民用资源范围,也未具体交代相关补偿机制。

国台办发言人张晗。(台海时刻)

张晗强调,陆方将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支持大陆台商台企发展,帮助更多台商、台胞平等参与、积极融入,共享共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台商及台企在中国大陆长期投资并依法合规经营,“无需顾虑,只会机遇更多,空间更广,保障更好”。

另一方面,中国新的出入境管理规定将于9月15日施行。台湾陆委会此前警告,在陆经商的台商、台企干部,以及科技业、半导体业与相关产业链从业人员、公务员和宗教人士,均须留意赴陆人身安全。

张晗对此回应,中国大陆多次强调,依法维护包括台湾民众在内的两岸同胞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相关规定于法有据、公开透明。只要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台湾民众前往中国大陆“完全不需要有任何顾虑”。

张晗批评,民进党当局大肆宣扬前往中国大陆存在所谓风险,甚至欺骗及恐吓台湾民众,目的是阻挠两岸交流参访,“两岸同胞走亲走近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其精心编制的信息茧房必将被事实戳破,卑劣伎俩不会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