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禁公共交通上手机声音外放 不听劝阻最高罚¥1000元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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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拟出台新法规,规范公共交通秩序。凡于地铁、巴士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且不听劝阻者,最高可被处以1,000元(人民币,下同)之罚款。针对此项新规,许多内地网民表示乐观其成,希望其他城市跟进。但亦有网民认为,执行起来有困难,“地铁工作人员的无执法权也有难处,外放者又不会等警察来。”

值得关注的是,其实早在2023年广州地铁修订《广州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该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禁止在搭乘地铁等公共交通时外放电子设备声音。

据陆媒报道,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16日在官网公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意见稿》明确规定,乘客在巴士、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时,一律不得外放声音。对于违规外放声音者,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应当予以劝阻;若劝阻无效,可向公安机关报告。

广州地铁。(资料图片)

不听劝阻最高可罚1,000元

《意见稿》指出,凡违反上述规定,经司乘人员劝阻仍拒不改正者,将由公安机关进行说服教育并给予警告,更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意见稿》亦对夜间连续施工噪声、机动车“炸街”扰民、商业经营噪声、公共场所活动噪声及室内装修噪声等多种噪声源提出明确的管控要求与法律责任。该草案拟于10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表决。

内地多个城市禁止地铁内声音外放

202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运输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已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除广州外,北京、上海、杭州、贵阳、武汉和南京等多个城市也都以乘客守则、文明公约等法规形式,明文禁止地铁外放声音。其中武汉将对拒不改正的违反者处以5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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