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星被绑时遭胁迫刷脸借数万网贷“要不要还”登热搜 律师详解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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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纪录片《缅北电诈覆灭纪实》近日播出,内地男演员王星被骗至泰缅边境“卖猪仔”、4日内遭转卖3次的惊险经历公开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王星此前受访时曾透露,在缅北诈骗园区期间,他曾被犯罪份子胁迫进行人脸识别(刷脸),强行借下数万元(人民币,下同)的网络贷款。事后因缺乏工作及收入,他只能以分期付款方式咬牙还清,近日“王星被胁迫借下的网贷该不该还”冲上微博热搜。对此,有内地律师表示,受胁迫订立的借贷合同在法律上可依法撤销,债务人无须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但须符合两个要件。

内地演员王星获救。(CGTN)

律师分析:受胁迫借款可诉请法院撤销

针对受胁迫借网贷是否需要偿还的争议,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明轩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高明轩律师指出,若王星能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该笔网贷合同确实是在受到胁迫、违背本意的情况下订立,其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借贷合同。一旦合同被依法撤销,该法律行为自始即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合同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亦随之失效。

不过,高明轩律师提醒,法律对行使撤销权有严格的时间及举证要求,包括受胁迫方的撤销权,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必须具备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当时确实存在胁迫事实。

试镜诱骗4天内遭转卖3次 “猫喂了没有”成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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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披露,2024年底,王星在微信聊天群看到一则由自称剧组副导演“颜十六”(原名颜某磊)发布的招聘通告,邀请其赴泰国拍摄电影《缉毒女警》。为取得信任,“颜十六”提前为其购买了上海至曼谷的往返机票并预订酒店。

2025年1月2日,王星飞抵曼谷,随即被预先安排的私家车接走。然而,司机未将其送往预订酒店,而是以“更换酒店”为由,一路开往泰北湄索县。在超市换乘时,王星察觉不对劲,暗中向女友发出预先约定的求救暗号——“猫喂了没有”。女友收到讯息后迅速向上海警方报警。

随后,王星被武装人员挟持偷渡至缅甸妙瓦底。警方调查显示,在短短4天内,他先后被转卖至阿波罗园区、环亚园区旁的“黑园区”,最终被转移至凯旋园区,期间被明码标价连续转卖3次。王星曾尝试以支付赎金的方式与人口贩卖团伙谈判自救,却遭对方冷酷拒绝,并直言:“在妙瓦底,最缺的是人,而不是钱。”

接获报案后,公安部迅速启动国际执法协作机制,联同泰国及缅甸警方展开营救,短短4天内成功将王星救出。警方更深挖出一个藏匿于妙瓦底、专门从事跨境人口贩运的犯罪集团,中泰警方联手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

随后,在微信群内伪装成副导演诱骗王星的“颜十六”亦在泰国落网。警方指,该类犯罪团伙已演变成“定制化”诈骗模式,针对不同年龄、职业及背景的人士精准设计剧本,展现出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新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