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美韩欧三元乙丙橡胶反倾销措施启动期终复审

撰文: 韩学敏
出版:更新:

中国商务部12月1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启动期终复审调查。复审期间,将继续按现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此次复审源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与上海中石化三井弹性体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主张若终止措施,倾销及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商务部审查后认为申请符合立案要求。

2025年12月19日,中国商务部官方页面。(中国商务部)

现行反倾销税自2020年12月20日起实施,税率为:美国公司214.9%—222.0%,韩国公司12.5%—24.5%,欧盟公司14.7%—31.7%。根据规定,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对其已适用措施将于2025年12月20日终止,且本次复审不包含英国产品。

复审调查内容将聚焦于终止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商务部将依法进行调查,并于规定时限内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