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欧盟及美加等呼吁释放黎智英 外交部敦促尊重香港法治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3间《苹果日报》公司,被控《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早前被判罪成,其中黎智英今被判入狱20年。欧盟及联合国同日呼吁立刻撤销判决并释放黎智英,美国及加拿大也促当局基于人道主义释放。中国外交部回应称,黎智英是中国公民,作为一系列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理应受到法律严惩,敦促有关国家尊重中国主权,不得干预香港司法。
欧盟发言人希佩尔(Anitta Hipper)则表示:“在政治动机下为黎智英以及前《苹果日报》的管理层和记者判决正在损害香港的声誉。欧盟呼吁香港当局恢复外界对香港新闻自由的信心——新闻自由是香港历来成功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支柱之一——并停止起诉记者。”声明亦指,考虑到黎智英年事已高和健康状况,重申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黎智英”。
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称,澳大利亚政府对香港法院今日向黎智英及其共同被告作出的判决深表关切:“我们持续呼吁中国停止打压言论、集会、媒体及公民社会的自由,这也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建议一致,并呼吁废除香港的《国家安全法》。”
美国国务卿鲁比奥( Marco Rubio )表示,黎智英的判决是“不公正且悲剧性结局”,呼吁当局给予“人道主义假释”。
加拿大外交部长阿南德(Anita Anand)发表声明称,加拿大对黎智英的判决结果感到失望,呼吁当局出于人道主义考量立即释放。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图克(Volker Turk)在声明中表示:“这样的结果凸显香港国安法内容模糊且过于宽泛,导致对法律进行的解读和实施违反香港应承担的国际人权义务。这项判决应立刻撤销,因为它与国际法不符。”
声明还指出:“鉴于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状况及他已被羁押超过四年的影响,我基于人道主义理由呼吁立即释放黎智英。”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回应判决,指黎智英是中国公民,是一系列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其行为严重冲击“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市民的福祉,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林剑称,有关司法案件纯属香港特区内部事务,敦促有关国家尊重中国主权,尊重香港法治,不得就特区司法案件审理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