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百鸣涉内幕交易案罪名成立今日判决 由儿子陪同下抵达法院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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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80岁的电影公司主席兼艺人黄百鸣(原名黄栢鸣),涉在“天马影视”公布卖盘前,怂恿胞妹扫货的内幕交易,案件今日(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决。被告黄柏鸣(78岁)被控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涉嫌怂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即黄洁珍)进行天马影视的股份交易,他当时为天马影视的主席兼控股股东,掌握了他知道属有关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的消息。今日早上11时,黄百鸣在儿子黄子桓,及好友陪同下抵达法院,全程低头不语走进法院。

黄百鸣全程低头不语。(叶志明 摄)

黄百鸣此案于上月2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当时裁判官高伟雄指,黄百鸣作为多间上市公司的主席,必定谨慎处理有关事宜,理应不会在通讯中向人表示,可在某价位购入其公司的股票,斥其解释“既荒谬,又牵强”,完全不能令人信服,拒纳其证供,裁定黄百鸣就指使或促使他人作内幕交易罪罪成。

案件编号:ESS 1735/2025

黄百鸣儿子亦有到法院听判刑。(叶志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