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son Yoshi遭制作公司入禀追讨64万元 急发声明澄清不存在违约

撰文: 胡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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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Tyson Yoshi(程浚彦)于去年7月举办《Tyson Yoshi The Villain Live in Hong Kong》,昨日被指拒绝支付演唱会光碟制作费用,而遭制作公司入禀控告。原告Arturistic(International)Limited,被告为Tyson Yoshi(程浚彦)、Just Kidding Limited(宏星娱乐有限公司)及Cart Cart Cart Limited。

Tyson Yoshi去年7月举办《Tyson Yoshi The Villain Live in Hong Kong》。(IG@tysonyoshi)

案情指被告去年12月与一间设计公司制作其演唱会蓝光光碟套装,被告于今年1月7日表示订购1000套光碟套装,双方分别透过多方渠道达成合作协议。原告于今年2月7日向被告发送64.1万港元的帐单,而1000套的光碟套装已完成制作,同年3月5日起被存放于原告公司位于观塘的仓库,被告没有付款亦没有接收相关货物,故入禀区院追讨上述64.1万港元的协议款项及相关货物自4月起的储存及手续费等。

Tyson Yoshi(IG@tysonyoshi)

案件编号:DCCJ 2920/2026

今日(9日)Tyson Yoshi一方面于社交平台发出声明,表示要澄清不实的指控,并已经委托法律团队跟进及处理。

被告方面于社交平台发出声明.(ig@culturalcapitalasia)

Just Kidding声明全文如下:

严正声明

有关媒体报导指原告人向本公司提出诉讼一事及相关报导,本公司特此作出以下严正声明,以澄清有关不实指控:

一、本公司从未与此项目设计公司签署任何形式之报价单或合约,在没有签署合约的基础下,绝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二、相关生产行为属原告人自身之商业决定

报导中所指之产品生产、印制及备货等行为,纯属原告人在未获得本公司正式授权、确认或签署合约的情况下,所作出之自身商业决定。本公司对该批货品及相关费用恕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鉴于本案现已进入司法程序,本公司已委托法律团队跟进及处理。

本公司绝不承认报导中所提及之任何不实指控或原告人之申索,并保留对任何损害本公司商誉、或与事实不符之言论及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Just Kidding Limited
Cartcartcart Limited
A Plus Music Company Limited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