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明想抢夺梅妈丧礼办理 陆伟雄指孙儿是否成年为关键因素
梅艳芳的妈妈梅覃美金昨日(30日)离世,享年102岁。据指梅妈在进食时突然晕倒,佣人报警送院,可惜最后返魂乏术。对于梅妈的身后事,梅启明表示会为梅妈风光大葬,但梅妈生前的好友潘小文则指梅妈已立遗嘱及安排自己的后事,其后事由孙儿打理,梅启明“系冇资格亦都冇身份”去办理。
陆伟雄大律师表示要看梅妈生前把后事交由哪个孙儿办理
对此,《香港01》向大律师陆伟雄查询对于梅妈生前已立遗嘱并指名由孙儿负责后事,在这个情况下梅启明能否夺回办理梅妈后事权。他表示:“一般嚟讲,如果𠮶张遗嘱已经列明咗边个系遗产嘅承办人,简单嚟讲,佢就会帮梅妈做埋啲后事。”因为陆大状指自己因为未看过遗嘱内容,所以不能确定梅妈是指明哪一位孙儿负责,不过他就指出一个问题,就是孙儿是否够21岁:“如果你做承办人呢,你就一定要成年啦系咪?即系起码都21岁以上。”因为在法律上需要成年才可以处理:“如果十零岁,咁你就喺法律上未必适合做遗产嘅承办人,咁有可能就会委托返其他人。因为而家就睇下梅妈生前究竟喺个张遗嘱𠮶度有冇列明一个或者多过一个做遗嘱嘅承办人,咁如果佢系多过一个嘅,即使个孙系其中一个。咁未成年,亦都可以同时间揾另外一个成咗年嘅去做遗嘱嘅承办人。”
孙儿年龄够21岁的法定年龄才有权替梅妈办后事
由于梅启明的儿子未够法定年龄,所以如果梅妈是找梅启明儿子来处理后事的话,梅启明就有机会可以夺得这个权力:“而家个问题就系梅启明,理论上系呢个孙嘅父母,即系父亲啦。咁佢如果个仔未成年,佢咪可以帮个仔去办事啰,咁就结果就出现咗,佢可能系帮佢办事,就有资格。”所以现在就要看梅妈到底是安排了哪一个孙儿去处理她的后事,如果孙儿年龄够21岁的法定年龄,梅启明就没办法夺回处理后事的权力。
梅妈离世后如果没立遗嘱梅启明会自动成为继承人
至于被问到如果梅妈有遗产,梅启明会否自动成为继承人时,陆大状则指出:“因为如果佢冇立遗嘱呢,佢(梅启明)作为佢(梅妈)个仔呢,咁就应该系会成为其中一个受益人㗎。但系而家问题系阿梅妈已经立咗遗嘱㗎嘛,咁立咗遗嘱,如果听你所讲呢,佢(梅妈)个受益人讲到明就唔畀个仔系畀个孙㗎嘛,咁所以即使佢(梅启明)系佢(梅妈)个仔呢,都冇权分到佢(梅妈)嘅身家㗎。”
梅启明扬言动用信托基金 陆大状:佢用唔到!
而梅启明曾扬言在信托基金中拿钱出来为梅妈办后事,陆大状亦表示他不能用,因为信托基金一直只是负责梅妈的日常生活,直到梅妈离世为止。所以梅启明是不能拿取里面的一分一毫:“一般嘅推论,𠮶个基金呢𠮶啲受益人𠮶啲全部都应该唔系佢个仔。(都动用唔到㗎啦?)系啦!看似系。”因为基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梅妈,没可能在梅妈离世后,把钱送出去:“即系话梅睇明咪即系冇机会攞到任何嘅钱嘅,到佢分到一杯羹。(即系佢想动用到都用唔到㗎啦?)佢用唔到㗎啦,因为明个基金讲到明就系畀阿梅妈用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