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一年后 柯文哲获法院裁定交保重获自由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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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京华城案,9月4日提讯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台媒《中时新闻网》报道,柯文哲在法庭上哭诉“被民进党抄家但查到了什么?”,并表示自己被关押1年,在阳光照不进来的地方,且睡在马桶旁。合议庭评议后,决定让柯文哲具保停押。

台媒《中时新闻网》报道,柯文哲以自己名义提出新台币7000万元保证金,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则以自己名义提出新台币3000万元保证金,法院均准予停止羁押。两人皆被限制住居于居所地,并自停止羁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个月,另须遵守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接触或骚扰,并接受科技设备监控等规定。

回顾这宗台湾社会瞩目案件,柯文哲涉及京华城弊案遭检方声押。去年9月2日,台北地院认为柯文哲“涉嫌不重大”,裁定无保请回,但检方抗告成功后,法院改裁定羁押禁见。时至去年12月26日,台北地检署侦结后依贪污等罪起诉柯文哲等人,法院曾裁定柯文哲3000万元交保,但检方再次抗告,北院改裁定7000万元交保,并加上电子脚镣监控及限制住居。不过此后裁定遭撤销,柯文哲再次被收押。

在此案中,被羁押的仅剩柯文哲与应晓薇。羁押期限原至10月1日,两人均声请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9月4日提讯后,因合议庭尚未评议完毕,暂时将二人还押看守所。当日,柯妻陈佩琪看著押返柯文哲的警备车从法院离开时,痛哭失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