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台湾公务员赴港澳必须事前通报 明年7月全面实施

撰文: 许祺安
出版:更新:

台湾公务员未来前往香港、澳门,无论是公务、旅游还是私人探亲,都必须事前通报并登录系统。台湾陆委会今(11)日表示,台行政院业于10日核定“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构)人员赴香港或澳门注意事项”修正案,即日起进入劝导阶段,并将于明年7月1日正式全面实施。

据台湾陆委会新闻稿指出,过去台湾政府人员赴港澳观光或参加活动时,并无明确通报规定。随著北京官方对港澳的政治控制及对台统战渗透持续加剧,相关交流的风险升高,政府因此修正规范,“以维护公务机密及人员安全”。

新措施要求,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构)人员,不分平日、假日或任何事由,在前往港澳前必须完成两项登录:人事差勤系统,以及“国人赴陆港澳动态登录系统”。若属非公务行程,还需于出境前三日填报“非因公务事由赴香港或澳门通报表”。

此外,若在港澳期间会见或联系到特定人士,例如港澳官方、民意代表,或担任中共党务、军事、行政等机关职务者,以及中共驻港澳单位人员,皆须在出境前一周填具“会见或联系特定身分人员通报表”,经由所属机关(构)送交陆委会。倘若属临时接触,则必须于返台后一周内补报。

台湾陆委会强调,将持续加强宣导与教育,帮助各机关人员熟悉新规范。对于未依规定通报的违规案例,行政院人事总处未来会研订惩处原则,并自明年7月起正式适用。相关细节已刊载于该会官网“陆港澳紧急服务资讯与旅游警示专区”及“前往或过境港澳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