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强吻男学生 王丹不服遭台湾清华大学认定性骚扰成立 兴讼败诉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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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运人士王丹2014年在台湾清华大学担任客座助理教授期间涉嫌性骚扰学生,校方性平会认定性骚扰成立,建议他自费接受4次心理咨商及8小时性别平等教育课程。王丹不服兴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周四(6日)判决驳回,全案可上诉。
王丹被指对一名李姓男子作出性骚扰行为。(胡家欣摄)
全案起于台湾一名李姓男子于2023年指控王丹在2014年邀他去美国,在纽约某家酒店强吻他。事发时李姓男子19岁,就读于台湾清华大学。
王丹于2012年至2015年担任台湾清华大学客座助理教授,事件曝光后台湾清华大学调查后认定王丹的性骚扰行为成立,但因王丹已不是在校教职员而无法惩处,而建议他应自费接受4次心理咨商与辅导以及接受8小时性别平等教育课程。
王丹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行为地在美国,台湾不应裁罚而且应已逾裁罚权时效,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
法院指出,台湾清华大学的调查报告认定王丹当时行为,符合当时性平法所定性骚扰要件,相关认事用法并无违误,也没有违反公正客观义务及“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则”,判决王丹败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