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斩人|撞死张文算正当防卫?律师揭法律陷阱:判断错恐坐监
撰文: 中天新闻网
出版:更新:
27岁张文19日在台北车站、捷运中山站投掷烟雾弹,并发动随机攻击酿包括自己4死11伤惨剧,有网友讨论,若当时有一辆车子直接撞死张文,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对此,台湾律师颜纮颐解答了。
颜纮颐透过Facebook专页“颜纮颐律师的绿紫黄三色书房”发文提到,事后已经知道张文的行为是杀伤人命的现实不法侵害,所以当时如果撞死他,应该也不算防卫过当或误想防卫。
有网友讨论,若当时有辆车直接撞死张文,会有什么后果。对此,台湾律师颜纮颐在Facebook作出解答。(Facebook@hongyilawyer)
不过,颜纮颐指出,这都是事后往回看才能知道的事,事发当下没有人是上帝,只是看到一个人在路中央向四方丢烟雾弹,就算手里拿著刀,但并没有冲过来攻击汽车,也还没开始向人群走去,这时,您怎么知道他下一步要杀人?
颜纮颐表示,常看新闻都知道如果防卫过当还是会被判刑的,若误想防卫像是拍戏现场却误会成凶杀案,那结果可能就更惨,明明是想做好事却让自己身陷囹圄变成坏事:
这叫大家怎么敢下定决心撞下去呢?
颜纮颐提出,关于这一个难题,是不是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人民是否应该有自主防制暴力侵害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单纯将正当防卫当作阻却违法事由而已。如果是从自我保护的角度思考,是否只能对现时不法侵害才能反击?若判断基准改成不得以超出防卫自己的程度反击来犯暴力,是否会比较好一点?
颜纮颐认为,让被侵害的被害人可以有更充裕的合法空间与弹性手段保护自己,而不用在保护自己的时候还要担心动辄得咎,怕被法律处罚,这才是让人信赖的法律。
延伸阅读:台北斩人|张文去年4月起策划犯案 密集采购护具烟雾弹
+16
延伸阅读:
【本文获“中天新闻网”授权转载。】
本文内容反映原文作者的意见,并不代表《香港01》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