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涉“三中案”二审仍判无罪 批民进党追杀10年如“东厂”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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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等人涉“三中案”,遭依违反证交法等罪起诉,一审判决无罪。周三(31日),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上诉驳回”,马英九等三人仍维持无罪判决,可上诉。对此,马英九办公室表示,马前总统非常欣慰,也感谢司法公正,感谢法官秉公审判,还他清白。而高检署则表示,将研议提起上诉。

2018年,马英九与中投前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被指涉嫌在三中(中国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影与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及旧党部大楼案中,以低价及非常规交易方式出脱具不当取得争议党产,造成国民党72.9亿余元新台币(约18亿港元)的损害。台北地检署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嫌起诉马等人,2021年10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无罪。

国民党旧党部大楼。(ETtoday)

在二审依旧获判无罪后,马英九办公室发声明指出,马前总统在政坛多年,一向清廉自持,无论任何立场的民众,都肯定他的操守,本案业经台北地方法院、台湾高等法院审判,均证明马前总统经得起检验,也符合民众对马前总统的认识与信任。

马办强调,本案由民进党发动,特定媒体与检调人员配合追打多年,结果是证明马英九的清白,没有一毛钱流入自己口袋。过程中,当时的马主席一再要求一定要合法,也实现国民党退出媒体的承诺。最重要的是国民党身为当事人,也不认为利益受损。令人遗憾的是。这么清楚的事情,民进党却可以追杀超过10年,浪费司法资源,徒增社会内耗,受到影响与伤害的绝对不只马一人。而看到民进党依然故我,还在以司法手段整肃追杀政敌,让人摇头叹息。

马办最后呼吁,社会各界应站出来,反对民进党再用“东厂”手段,迫害政治对手,破坏社会信任,“马前总统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被这样对待的政治人物,更期待台湾社会能展现正直善良的力量,大家一起向前走”。

马英九卷入“三中案”,案件缠讼7年。(联合报)

据《联合报》报道,自2016年卸任总统后,马英九官司缠身,重大弊案包括特别费案、泄密案、富邦并购北银案、大巨蛋图利案、国发院土地案等。

其中,2017年,马英九被台北地检署起诉违反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嫌、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和个人资料保护法,一审以马行使总统的“权限争议处理权”判决无罪,但二审以马并未召集相关立院人员会商,没行使调解权,逆转依违反通保法判他4月得易科罚金之刑,是马首度被判有罪。

案件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更一审2019年认定检方举证不足,马未以总统身分主动违法取得资讯,也未违法利用他人个资;法院应落实无罪推定原则,维持一审无罪结果,全案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