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网红张香香被控诈骗 粉丝花50万台币仅获见面10分钟 判决出炉

撰文: TVBS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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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网红张香香曾以“年度无名正妹”爆红,日前却遭粉丝庄姓男子指控,于2023年10月起在“浪Live”直播平台互动期间,先后以公益写真、拍电影、销售乌鱼子及情感互动等名义,劝说庄男多次购买商品及虚拟礼物,庄男自认因此投入50万元(台币,下同,约12万港元),仅见面一次且不足10分钟,认为遭诈骗而提告。士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证据不足,张香香未具不法所有意图,予以不起诉处分。

砸重金仅见面10分钟 庄男控诉遭感情诈骗

根据《镜报》报导,庄姓男子指出,自2023年10月起,于“浪Live”平台与张香香互动,后续两人加LINE联络。期间张香香多次以“出版公益写真年历帮助流浪犬猫”、“业绩达标可拍电影”等理由,游说购买商品。庄男共花费10万3271元购买129本年历,实际仅收到20本。

曾以“年度无名正妹”爆红 更多张香香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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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指出,张香香IG贩卖乌鱼子,强调“若选上年度代言人,就可以获得海外曝光机会”,庄男因此再花8万8800元购买50盒乌鱼子,却一盒未收到。双方仅在现实见面一次,而且不到10分钟,之后张香香便以工作、公司规定等理由拒绝再见面,从此不再联系。

张香香到案时否认诈骗,强调公司规定主播不得私下与粉丝见面,购买商品均为庄男自愿,年历内容皆为正常照片,销售数量并不知情。她表示,直播抖内与商品销售金额与实际薪资无关,并无刻意推销动机,乌鱼子确实存在且曾亲眼见过。

台湾士林地检署查证,公司确曾以张香香名义捐赠100份乌鱼子,作为海运学生惜福餐使用。检方认定,本案属消费与互动产生的民事纠纷,建议庄男循民事途径请求损害赔偿,犯罪嫌疑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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