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妈为防具俊晔请律师争大S巨额遗产?小S怒斥造谣者“心思肮脏”

撰文: TVBS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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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大S(徐熙媛)去(2025)年2月2日因流感并发肺病逝于日本,终年48岁。大S生前出道早,又是红遍全亚洲的巨星,累积惊人身家,传出留下至少6亿(新台币,约1.5亿港元)遗产,10日周刊爆料,S妈(黄春梅)为了防著具俊晔,已经找“王牌律师”李靓蕾委任过的律师团队,力争抢大S遗产,但S妈和小S都否认传闻。其实根据台湾《民法》第1138条规定,遗产继承顺位依序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即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S妈本来就难继承遗产。

根据《镜周刊》报导,大S昔日赚得钱,还有房贷、卡费等,一直都是由徐妈在管理,而如今爱女过世,具俊晔依法是大S遗产继承人第一顺位,爆出S妈为了争财产,要求具俊晔放弃大S的遗产,还找来帮李靓蕾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团队,对此,S妈否认报导,小S也发火怒轰造谣的人“心思肮脏”。

具俊晔和S三姐妹、S妈(Facebook@小S 徐熙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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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台湾《民法》第1138条规定,遗产继承顺序第一顺位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即子女)”,再来第二顺位才是父母,第三顺位:兄弟姊妹、第四顺位:祖父母。S妈不在第一顺位,配偶具俊晔与子女为第一顺位共同继承,各分三分之一。

具俊晔去年就表示大S遗产中自己的权利,全权交由S妈(黄春梅)负责,不过依台湾法律具俊晔无法“转让继承权”,继承权是具俊晔专属的权利,不能转让给他人;而抛弃继承也没有用。律师吴孟修曾发文表示:

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具俊晔与两个小孩,如果具俊晔抛弃继承的话,并不会直接由徐妈妈来继承,而是由大S的两个小孩平均继承,徐妈妈一毛钱都拿不到。

吴孟修当时建议,具俊晔可先主张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取得一部分的财产,再依照继承的法律规定,完成继承程序,取得遗产后,再将取得的财产移转给徐妈妈。

对于今爆出的新闻,S妈回应:“我痛恨打官司,劳民伤财。”据悉S妈私下称具俊晔“阿德”也就是韩文的儿子,看到具俊晔如此深爱大S,所以S妈也爱具俊晔,把他视为儿子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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