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台展开301和337调查 台经济部:已与相关台厂联系提供协助

撰文: 许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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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政府对各国和地区祭出《关税法》第337条款、《贸易法》第301条调查,台湾双双上榜。对此,台湾经济部长龚明鑫12日表示,针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台湾汽车零件厂商发起337条款调查,已与涉案的10家台湾业者取得联系,并适时提供必要协助。

同日,台湾行政院长卓荣泰称,美方会把过去台美对等贸易协议(ART)作为未来301调查对应的条件与基础,台湾已取得相对比较有利的地位。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贸易代表葛里尔3月11日在说,这项依据《301条款》展开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最快可能在今年夏天促使美国对中国大陆、欧盟、印度、日本、韩国和墨西哥征收新的关税。

被纳入调查范围的其他贸易伙伴还包括台湾、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新加坡、印尼、孟加拉、瑞士和挪威。

美启动337调查,台湾经济部长龚明鑫称,已与涉案台厂联系提供协助。(台湾行政院)

龚明鑫:已与涉案台厂联系提供协助

《联合新闻网》报道,针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台湾汽车零件厂商发起337条款调查,维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耿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台湾业者被列为答辩对象。

对此,台湾经济部长龚明鑫表示,行政部门立场就是要依法行政,厂商于海内外销售,都必须遵守规定包括当地法令,目前已与涉案的10家台湾业者联系沟通,若企业有需要,经济部会提供必要协助。

而对于美国301条款调查,影响到台湾半导体、工具机、机械、机械人等产业,龚明鑫则称,有关301条调查因涉及对美谈判,均由台湾行政院经贸办公室对外说明,但强调台湾与美有密切联系与沟通。

台湾行政院长卓荣泰主持院会。(台湾行政院)

卓荣泰:守住对台最有利的整体利益

《联合新闻网》报道,针对美国对台湾展开301调查程序,行政院长卓荣泰12日在行政院会中指出,美方会把过去台美对等贸易协议(ART)作为未来301调查对应的条件与基础,台湾已取得相对比较有利的地位。

他强调,面对后续调查,各部会必须充分配合政府谈判团队在整体谈判及调查过程中的节奏及应对,守住对台湾与对产业最有利的整体利益。

台湾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称,301调查是继《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暂时性关税措施后,美方因应最高法院判决、重建制度性关税措施的替代性法律途径。

她强调,由于台美双方已完成对等贸易协议(ART)的签署,而ART内容对301条款可能纳入调查的多项议题已有共识,台湾相信在调查过程后,其结果将可充分反映先前ART的谈判成果,确保签署ART所取得的相对优势和最佳待遇结果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