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立委李贞秀未能提供放弃陆籍公文 台内政部:不能代表公权力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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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陆配(大陆籍配偶)李贞秀递补当选民众党不分区立委,2月3日于在台湾立法院举行宣誓就职典礼,成为台湾首个陆配立委。李贞秀表示,已经2次赴大陆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放弃陆籍,然而对方基于政治正确拒绝受理,同时她强调两岸如果发生冲突,“唯一效忠对象就是中华民国”。另一方面,台湾内政部长刘世芳3月17日表示,既然身分有疑虑,那李贞秀就不能够代表具有公权力的立法委员。

身陷立委资格争议的李贞秀日前首度在立院委员会质询,却无行政官员备询。17日,刘世芳表示,到目前为止,内政部还没有收到正式的公文,显示李贞秀有放弃陆籍。既然有疑虑的话,李贞秀的身分有疑虑,那李贞秀就是一般民众,不能够代表具有公权力的立法委员。

公开资料显示,李贞秀1973年出生于湖南省,1993年因婚姻来台湾定居。据台媒报道,民众党确定贯彻两年条款,原有6名立委黄珊珊、黄国昌、麦玉珍、林国成、林忆君及张启楷于星期六(1月31日)卸任。新递补的6人包括李贞秀。

所谓两年条款是指,指台湾立法院常规四年任期的一半,在比例代表制的全国不分区及侨民选区当选的立法委员,仅履任一半的立委任期,二年任期结束后即辞职,让不分区名单上排名靠后的人士也可以出任立法委员获得历练。

民众党陆配立委李贞秀3日就职,出示曾经于去年12月从香港前往湖南衡南申请“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结果遭到公安拒绝等证明及机票。(中时新闻网)

内政部重申,依照《国籍法》李贞秀应在就任之前办理丧失陆籍,否则应由立法院解职。

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主任陈智菡曾表示,李贞秀已经按照台湾规范到大陆申请放弃陆籍,她提到陆委会主委邱垂正也曾表示:“目前不管用什么方式,没有一个已经入籍中华民国的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士,可以因此放弃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

李贞秀指出,虽然过去不在台湾出生,但是来到台湾落地深耕、生儿育女及工作缴税。

李贞秀表示,“我在台湾居住超过30年,5个小孩都是台湾人,居住的时间比在大陆还久,热爱台湾、保护台湾的决心不比任何人少。”

李贞秀表示,自己2025年12月特地飞到香港,然后转搭高铁前往湖南衡阳,“一路上都是拿中华民国护照,同样持有台胞证才得以入境,就是想要放弃中国国籍,然而对方依然拒绝受理。”

对于拒绝受理原因,李贞秀则透露,对岸都是政治正确,依据宪法,两岸就是互不承认,“他们一开始以为我要放弃户籍,后来就说台湾当然不能放弃国籍,台湾根本就不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