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国条款仍然有效 中国这句话相当于悬在日本头上一把刀
在中国外交部9月8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回答记者关于日本的相关提问时说,日本当年是在承认军国主义罪行、接受《联合国宪章》全部内容的前提下加入联合国的。《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作为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制度安排,至今仍然有效。
这是对一段时间以来日本公开宣称《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已经过时、形同虚设的直接回击。
这并不是中国近来第一次提敌国条款。
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Sergey Lavrov)2026年8月17日对媒体表示,日本从一开始就被《联合国宪章》认定为“敌国”,希望日本充分认真阅读《联合国宪章》,包括第107条(即“敌国条款”)。随后,中国外交部8月19日对此表示赞同,称“敌国条款”是《联合国宪章》的重要规定。今年是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重申“敌国条款”的含义,强调这一条款的约束力,对于捍卫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严防军国主义幽灵死灰复燃具有重要意义。
2026年9月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再次提到,《联合国宪章》中至今保留着“敌国条款”,相关条款仍然有效,包括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这是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制度安排,旨在防止其再度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为捍卫战后国际秩序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中国近来提到敌国条款,并非是对俄罗斯的附和。早在2025年11月,当时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国会答复质询时称“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引发中国的强烈抗议,中国驻日本大使馆2025年11月在社交媒体公开发声,重申了《联合国宪章》之中的敌国条款规定。
《联合国宪章》中“敌国条款”的核心内容是允许战胜国在无需联合国安理会事先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对二战中敌国的重新侵略行为采取联合或单独的强制性防范与打击措施。
日本官方曾多次公开宣称,该条款在1995年联合国大会决议中已被视作“过时内容”或“失效死文化”,试图在舆论上将其边缘化,以掩盖其国内右翼化倾向和对战后国际秩序的冲击。
但是由于推动修改删除《联合国宪章》的相关条款,需要联合国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国同意以及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的一致点头(中俄等国坚决反对),日本的主张事实上仅仅停留在日本的口头宣示上,并没有实现。
从高市早苗妄言台海遭到中国引述敌国条款警告,到中国将日本在台湾问题上的表态列为违反战后秩序,再到谈到日本时频频搬出敌国条款,种种迹象都在表明,中国很可能会对日本直接出手。
日本试图冲破战后秩序束缚是明目张胆的诉求.在2026年2月的众议院选举中,高市早苗带领日本自民党取得选举的压倒性胜利,自民党单独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议席,达到在众议院发起修宪动议的门槛,为日本推进“实质性修宪”突破战后和平体制约束,提供了现实可能。
以往人们普遍认为修改宪法是日本的内政,外界无法有效反对。但是从中国重申敌国条款,中俄在捍卫二战战后秩序上有共同立场看,中国绝对不会坐视不理。
正常情况下,对一个主权国家动武,需获得联合国安理会授权,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但从敌国条款看,如果中国判定日本有重新侵略的行为,那么对日本出手根本不需要获得任何国家的同意。
美国以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协防日本,并以美台关系法暗示保护台湾。这是利用潜在的影响威慑中国。
中国提出敌国条款,本质上是将动武这两个字提前说了出来。这是对日本的警告,更是对美国的警告。二战时美国是中国的盟友,一旦中国引述敌国条款对日本出手,美国必须要思考是尊重敌国条款,还是落实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
尤其在台海问题上,中国祭出敌国条款是美国和日本决策是否出手干涉台海局势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当中国连出手的名头“敌国条款”都广而告之的时候,这就不会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