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男深夜线上开会后疑过劳倒地亡 人社局未认定工伤家属提申诉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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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杭州市工作的28岁王先生,早前深夜开完线上会议后突不适倒地,送院抢救后不治。家属称,死者从早上6时工作至深夜,发病前也在线上开会,怀疑其死亡与工作过度、身体透支有关,但当地人社部门未认定工伤,家属已提出申诉。

《极目新闻》报道,来自河北的王女士介绍,哥哥王先生是温州市黄杨便民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公司主要承包外卖配送等相关业务。事发前,哥哥担任公司杭州萧山区区域经理,负责骑手招募调动、人员管理等工作,随时随地都可能在办公,“在家、宿舍、厕所里都可能在用电脑或手机处理工作”。

今年5月21日下午,王先生到同事家中吃饭,同时倾谈工作事宜。当晚8时,哥哥在同事家参加线上工作会议,直至晚上11时31分退出,但6分钟后,同事发现他突然发病,于是报警并拨打救护车电话。

王先生的生前照片。(极目新闻)

5月22日凌晨,家属接到医院通知,称王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22日下午家属赶到医院,医生告知王先生死因为“呼吸心跳骤停”,并表示可能与过度劳累有关。

死者的同事邓先生忆述,当晚11时31分,王先生退出线上会议,并与在场同事用餐。用餐时,王先生突然倒地不起,晚上11时37分,同事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事李先生称,今年2月,王先生刚被调到杭州负责新的业务区,工作相对繁忙,一周值班一天,工作时间早上6时至晚上12时,甚至更晚。

家属向同事询问工作时间。(极目新闻)

王女士称,哥哥是家中长子,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弟弟,父母均以务农为生。因平时工作繁忙,和家人打电话时最常说的是“有事快说,没事我先挂了,处理一下工作”。哥哥出事后,“我母亲听到消息就晕过去了”。

王女士透露,事后公司负责人接待了家属,不认同哥哥是在工作时间去世,只表示出于人道关怀,可给予9万余元赔偿,但家属不满此处理结果,将相关材料提交当地人社局,希望申请工伤认定。

人社局8月14日出具的告知书中显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对王先生之死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王女士称,人社局的意思是哥哥去世是在开完会后,并非工作时间内,所以不算工伤。她已于8月20日提出申诉,再次向萧山区人社局提交相关资料,正等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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