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闪婚后惊知妻隐瞒10年精神分裂症病史 崩溃撤婚靠送外卖还债
河南濮阳的栗先生与妻子闪婚,惟婚后发现,妻子竟隐瞒10年精神病史。随后,婚姻被法院撤销,栗先生获判返还部分彩礼,却因女方拒不执行而陷入困境。9月5日,栗先生向陆媒诉说,他因结婚背负债务,如今靠送外卖还债,呼吁大家谨慎对待闪婚。
据《极目新闻》报道,35岁的栗先生是南乐县人,此前在郑州工作,多次相亲未果。2023年底,经媒人介绍,他认识了同村的赵女士。虽然同村,两人此前并无交集。2023年12月19日,两人通过微信联系,元旦首次见面,感觉尚可,便于2024年1月18日迅速结婚。按当地习俗,栗先生支付18.6万元(人民币.下同)彩礼,婚礼总花费达25万元,其中10多万元靠借贷。
婚后不久,栗先生发现妻子行为异常。2024年3月,因一条千元裤子引发争吵,栗先生意外发现赵女士携带无标记药瓶,赵女士称是“治疗失眠的药,想吃就吃”。此后,赵女士多次出现异常举动,直到2024年5月8日因症状恶化住院,栗先生才从医生处得知,赵女士患有精神分裂症10年,曾多次住院并办理残疾证和低保,但这些信息婚前从未透露。
得知真相后,栗先生心力交瘁,于2024年6月25日向南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并返还彩礼。法院裁判文书显示,栗先生与赵女士经媒人介绍相识,2024年初订婚并支付18.6万元彩礼(女方返还1000元),1月22日举行婚礼并同居。5月8日,赵女士因“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住院,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法院查明,赵女士近年多次因精神疾病住院,且曾以该病为由与前夫离婚,却未在婚前告知栗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3条,重大疾病应在婚前如实告知,否则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法院认定,精神分裂症属于“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重大疾病”,赵女士未履行告知义务,构成婚姻可撤销的情形,遂支持栗先生的请求。关于彩礼,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不足半年、无子女、赵女士为主要过错方,法院判令其返还13万元。
判决后,赵女士称彩礼已花完,拒不返还。2024年4月,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但无果。7月,栗先生上门索要未果,8月底,法院将赵女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消费令。栗先生表示,家中因父母手术早已负债,婚礼又借贷十余万,如今靠送外卖勉强还债。他坦言,村子虽大,自己对赵女士背景知之甚少,后悔未深入了解便闪婚。
栗先生希望自己的经历能提醒更多人,闪婚需谨慎,应充分了解对方背景。他向媒体求助,盼望女方履行返还义务。9月5日至6日,记者多次联系法院执行局及赵女士一家,均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