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男铁锤砸路人致1死6伤 经鉴定患精神分裂:想通过杀人被判刑
今年4月15日,患有精神分裂的26岁杨某某在广东韶关曲江区人民医院附近店舖,持木把铁锤砸向多人,造成1死6伤。经鉴定,杨某某案发时精神状态处于发病期,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韶关市检察院以杨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提起公诉。该案一审于9月5日在韶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潇湘晨报》报道,起诉书显示,杨某某是河南人,在2024年4月,其父亲曾将其送至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治疗。杨某某认为是误诊,产生了通过杀人被判刑的想法。2025年3月,杨某某自杀导致其前臂皮肤溃烂,至广东韶关曲江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再次产生通过杀人被判刑的想法,并开始寻找作案时机。
在行凶前,杨某某连续两天散步至曲江区人民医院附近的钢材店和便利店踩点,并发现可用于作案的水果刀和铁锤。
4月15日下午3时50分许,杨某某走到钢材店,拿起放在店内的木把铁锤砸向老板及一名顾客,之后跑到另一水泥直销部砸伤路人,并冲向一彩票店门口打扑克牌的人群,扑倒妇人廖某某后,骑在她身上多次用铁锤砸其头部,导致对方头部严重受伤当场死亡。
杨某某随后继续用铁锤砸向多名路人,欲在建材店抢钱致店员受伤。期间有人阻止他行凶,致其右手受伤铁锤脱落。下午4时02分,杨某某跑到提前踩点的便利店,拿起一把水果刀准备继续行凶时,被警方当场制止并拘捕。
经鉴定,廖某某是因金属钝器打击导致颅脑损伤死亡,另有一名路人轻伤一级,一名路人轻伤二级,钢材店老板、顾客,水泥直销部门口路人和被抢劫建材店店员4人及杨某某本人有轻微伤。此外,杨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精神状态处于发病期,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遇害者廖某某的女儿胡女士介绍,母亲基本每天都会去事发的彩票店,和附近邻居聊天打牌,打发时间,“我在庭上听他们讲,我母亲头骨上直接能够数出来的,也就是说敲碎敲变形的伤口就有七个。我妈妈的手背也是粉碎性骨折,推测她可能是当时用手去护了头”。
胡女士称,一审开庭时,杨某某只有一名亲戚从河南赶来出庭,其母早已去世,其父则在福建务工,“他爸爸明确跟警方说这个儿子他不管了”。而杨某某之所以会出现在韶关曲江区,可能是因为他姑姑在当地工作。
事发后,无论是廖某某的后事相关费用,抑或其他伤者的治疗费用,都是各自自行垫付。警方查过杨某某的财产,“账户上都是几十块、几毛钱那种”。
胡女士提到,一审庭审期间,杨某某最让她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他说他会坐完牢出来打工赔偿的。他说自己不是故意杀人,是过失杀人”。她无法接受此解释,“他的亲戚还说他很惨,从小就没了妈妈,希望能得到我们的谅解。那我呢,我的妈妈呢?”
一审未当庭宣判。庭后,胡女士和4名伤者提交请愿书,认为杨某某庭审时无悔过表现,态度冷漠,称不接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恳请对其从重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