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冒充催情药!长沙3大学生诈骗60万获刑:以为买家不敢报警
据《检察日报》报道,长沙三名大学用自来水冒充“催情药”、用维C片冒充“三唑仑”,诈骗60万元(人民币,下同)获刑。其中一名大学生刘某表示:“我们认为买这种东西的人知道自己的动机见不得光,不会报警的。”
2024年8月,蒋某在短影音平台上看到一条关于“听话水”的影片,于是留言询问“真的假的”,随后便收到一份PDF文件,写明“催情水”“三唑仑”的用法用量、起效时间等。
蒋某下单后,收到两个装有无色无味液体的化妆品分装瓶,“我试了一下,完全没有效果,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但蒋某自知自己的购买行为不妥,被骗后便没再联系卖方,也没有报警。
2024年9月,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接到线索反映,当地某学院附近疑似有人以快递形式贩卖毒品,警方调查发现,所谓毒品其实是经过简易包装后的自来水、维生素片和口香糖,卖家则是就读于长沙市望城区某学院的3名大二学生。
其中一名学生刘某表示:“我们认为买这种东西的人知道自己的动机见不得光,不会报警的。”刘某通过短影音平台自学了一整套行骗的流程,在宿舍准备时引起室友向某的好奇,听到可以挣钱,两人一拍即合,又拉来室友伍某,想着一起把“生意”做大,直至2024年9月案发,被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数额已达60余万元。
长沙检察院认为,以三名大学生之力很难达到这样的犯罪规模,随后公安继续追查发现,刘某与胡某有长期的联系记录,胡某团伙专门在短影音平台用“液体”“白色药片”等隐晦词汇引流,将客户的订单交给刘某等多个“发货点”。随后,胡某等7名上游人员(均另案处理)在海南、广东等地相继落网。
2025年3月,该案被移送至望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等人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客观上通过虚构药效、伪造产品介绍骗取财物,遂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6月16日,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20.3万元;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