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旬汉嫖娼前猝死 家属向卖淫女索偿131万 法院一审驳回

撰文: 孙圣然
出版:更新:

广东连州一名53岁男子谢某嫖娼前猝死,家属以“未及时有效救助”为由将卖淫女子起诉至法院,并索偿131万元(人民币,下同),法院一审驳回诉讼请求。

2024年底,谢某与罗某经街头招揽相识,此后罗某4次在出租屋向谢某提供性服务,每次收取200至300元嫖资,累计获利1100元。

2025年5月21日下午,谢某主动联系罗某要求发生性行为,两人见面后,谢某冲凉后准备与罗某发生性行为时,突然身体抽搐,罗某见状未与其发生性行为,并即时用手机报警。

约10分钟后,医生及警方都到现场,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警方认定谢某死因为猝死,排除他杀。同时因罗某多次从事卖淫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并已执行完毕。

今年8月18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视觉中国)

不过,谢某的妻子和女儿作为原告,以“罗某未及时有效救助”为由将罗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误工费等合共约131万元。

连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死因为猝死,属自身疾病导致,无证据显示罗某有任何加害行为;罗某事后已履行报警和配合抢救义务,无证据证明谢某猝死与罗某存在因果关系,且罗某对猝死无主观过错。

今年8月18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网民点睇:

“嫌知道的人不够多。”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家人也不怕丢人。”
“罗某可以反告谢某妻及女儿敲诈和精神损害赔偿。”
“帮著打120(急救电话)还被告了,一个被窝睡不出两种人。”
“钱没挣到还看见生命雕零在自己眼前,她从此应该会从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