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警车停靠150公里外山姆超市 官方:公车私用 将严肃处理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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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民爆料称,广东一辆粤R牌照(清远)的法院警车,竟出现在150公里外的广州山姆超市停车场,司机更身穿便服,被质疑是“公车私用”,用工作时间购物。周五(26日)晚,英德市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确认公车私用,将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通报称,就部分网友和媒体反映该院工作人员公车私用的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该院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工作,经核实该警车为该院公务用车。9月18日上午9时34分,该院两名工作人员从法院出发,前往广州市花都区、番禺区送达法律文书。因下午还有其他送达任务,当日中午13时31分至15时35分,工作人员就近将警车停放在番禺海印又一城停车场,前往商场内山姆超市购买午餐(牛肉卷2份、饼干1盒、饮料1组)及部分私人生活用品。用餐后,工作人员在未著制服的情况下,驾驶警车离开停车场,继续开展送达工作,并于当日返回单位。

一辆粤R牌照(清远)的法院警车,竟出现在150公里外的广州山姆超市停车场。(澎湃新闻)

该院工作人员利用公务期间的便利驾车前往超市购买私人物品,属于公车私用,且未按规定著装驾驶警车,违反了公务用车和警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接下来,该院将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通报又称,此事件反映出该院公务用车管理不严,个别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下一步,该院将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及外出工作人员行为监管。同时,对该院工作人员在未全面调查的情况下擅自对外作出回应,造成公众误解,深表歉意,“衷心感谢广大网友及媒体朋友对我院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