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触电亡致婚房顿时变“凶宅” 房主迟迟不敢入住索赔44万
一套原本要成为新人甜蜜婚房的湖北省黄石市小区新居,因装修期间一名防水工人触电身亡,瞬间蒙上“凶宅”阴影。屋主王先生以“房屋贬值”为由,将装饰公司、其分公司及防水批发部一并告上法庭。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认定“凶宅”贬值确有客观损失,判令事故责任方赔偿王先生5万元(人民币.下同)。
2023年5月,王先生与某装饰公司黄石分公司签下婚房装修合约,总价约110万元。合约白纸黑字写明,施工方须严格执行安全规范,保障施工安全。
之后,装饰分公司将防水工程分包给某批发部后,某批发部安排范某某等三名工人进行施工。为赶工期,范某某独自在房屋的卫生间进行防水作业时,意外触电身亡。
王先生说,一想到有人在里面出事,就连钥匙都不敢插。婚房顿时成了心理禁区,入住、出租、转手都卡住。对此,王先生索赔44万余元房屋贬值损失,外加5万元精神抚慰金。
房子结构完好,谈何贬值?承办法官指出,房屋价值不仅取决于其使用功能,同样受到居住环境、人文氛围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在传统观念中,房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确实符合公众对“凶宅”的认知,这会加重居住人的心理负担,对房屋交易产生负面影响。故此,虽然案涉房屋的使用功能未受影响,且尚未进行二次交易,但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房屋的贬值损失客观存在。
针对王先生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院认为,王先生的人身权益未受到直接侵害,而案涉房屋虽被用作婚房,具有一定的个人意义,但尚未达到法律意义上“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的标准,因此不予支持。
不过在责任认定方面,法院查明某批发部作为雇主,在施工过程中未尽到必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装饰分公司因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批发部,且防水作业未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存在选任过错,故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综合考虑房屋总价、当地市场行情等因素,依据公平原则,法院最终酌情判决某批发部赔偿王先生房屋贬值损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