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历者组团做“枪手”代考公务员 逾百名作弊者遭开除公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数十名高学历人员组团做“枪手”跨十余省市为他人代考,该犯罪集团会选择脸容、专业相似者合成照片报考,涉案金额逾千万元(人民币,下同)。案发后,通过作弊入职党委、政府、公安等部门的百余名考生均被开除公职,3名主犯因组织考试作弊罪罪成,被判囚5年至5年半不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2014年至2020年,被告张某洁、陆某强、李某共谋组织考试作弊,以自身及被告王某、杨某伶等数十名高学历人员为“枪手”组建替考团队。
涉案犯罪集团通过他人介绍,或在网上投放广告、设置关键词等推广引流,或通过QQ群、微信群等招揽参加国家考试的考生,提供线上报名指导、制作虚假证件、线下替考等“一条龙”替考服务。
该集团根据考生性别、脸容特征和报考考试种类,从“团队”中选择脸容相似、专业对口的“枪手”替考,再安排技术人员合成兼具考生和“枪手”脸部特征的照片,用于线上报考和制作虚假身份证件,由“枪手”持假准考证和身份证混入考场,利用考试组织部门身份验核漏洞,代替考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89次,还通过上述方式在事业单位考试等其他考试中多次组织作弊。
涉案犯罪集团累计收取替考费用逾千万元,百余名考生通过作弊手段入职党委、政府、公安、农村基层组织等部门。案发后,以作弊获取公职的人均被开除公职。
鹤山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16名被告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18名考生让他人代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被告黄某水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
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主犯张某洁、陆某强、李某入狱5年半至5年不等,并罚款100万元至70万元不等;以组织考试作弊罪、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对其他被告进行判处。宣判后,部分被告提起上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