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同事发不雅影片遭辞退 男子不服反将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咁判
内地一名男子在下班后给女同事发送不雅影片,遭到公司辞退。然而男子认为是下班后发的,不服公司处理方式,反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男子行为构成性骚扰,解除劳动关系有依据,驳回了诉讼请求。
案情指,小美(化名)是公司保洁小组的组长,陈某(化名)是她的组员 。某晚,小美在家休息,突然听到手机一声讯息通知,拿起一看竟是陈某发来的“黄色”小影片,里面播放著不可描述的场面。更甚的是,这一幕刚好被小美的老公发现,后者产生了误解,十分生气,夫妻二人激烈争吵。
事后,小美恼羞成怒,决定向公司投诉并报警。面对公安机关询问,陈某一开始狡辩是朋友玩他的手机时不小心误发影片,但难以自圆其说下,陈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写下了保证书,希望小美原谅。
另一方面,公司在调查后向陈某出具了《惩戒通知书》,认为他侵犯了同事小美的劳动权利,直接影响到了工作情绪和状态,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对陈某作出解雇处分。对此,陈某不服,认为这是他的私事,事发时不是上班时间,公司无权过问。在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要求支付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在结合当事人陈述和证据分析后,法官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性骚扰。虽然他仍辩称影片为朋友误发,但其陈述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结合现有证据,可确认陈某向女同事发送影片的事实。另外,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骚扰的都是性骚扰,如身体接触、出示色情文学图像、网上性骚扰、电话性骚扰等,故陈某行为属于性骚扰的范畴。
而解除劳动关系有依据。公司已将《员工手册》向陈某进行了公示,陈某经培训,未提出异议,该《员工手册》可以作为公司处理员工行为的规章制度依据。公司有权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对陈某行为进行处置。陈某虽然是下班后发送影片,但发送的对象为公司员工,其行为已经对小美心理及家庭生活以及正常工作造成困扰,如不妥善处理有可能导致同事关系恶化、员工行为导向偏差、工作效率下降、工作风气不正等情况,长此以往也会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司有权进行处置。
故此,法院认为公司以陈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事由合理、程序合法,无需向陈某支付赔偿金,遂判决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