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万唤不醒孩子!河南女童术后成植物人 医院担全责赔偿
今年2月,内地一名9岁女童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接受“支撑喉镜下喉部静脉畸形硬化剂注射术”,之后再没有清醒过来,还出现出现气管插管被咬扁、通气不畅的危急情况,成为植物人。该院医务人员更被揭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多项篡改、修改病历资料的行为。
据《奔流新闻》报道,12月18日晚,受害者家属透露,当日已收到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女童瑞瑞(化名)诉河南省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书,河南省人民医院被判赔偿瑞瑞医疗费、辅助器具、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共计2016778.53元(人民币,下同)。
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2月,瑞瑞因颈部、咽部血管畸形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在重症监护期间,患儿出现气管插管被咬扁、通气不畅的危急情况,后发展为脑水肿并持续昏迷,经双方确认构成一级伤残。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委托的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均终止鉴定,理由分别为“无法确定鉴材准确性”及“超出鉴定能力范围”。2025年8月,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专项调查给出关键结论:该院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多项篡改、修改病历资料的行为,包括修改知情同意书内容、调整手术记录、涂改生命体征资料等,严重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责任人已被立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因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病历资料”推定其有过错。结合郑州市卫健委的调查结论及医院在诉讼中自认承担全部责任的意思表示,法院判定河南省人民医院对患儿的损害后果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据此前报道,今年2月10日,吴女士带著9岁的女儿瑞瑞从浙江来到河南省人民医院。孩子颈部与会咽部有个小肿块,已经伴随她九年多了。医生向吴女士解释,孩子血管畸形,需要做个小手术,“就是个注射手术,住院一周就好,不影响孩子上学”。 2月13日上午9时50分,瑞瑞被推进手术室,接受“支撑喉镜下喉部静脉畸形硬化剂注射术”。然而,瑞瑞却没有再清醒过来。
家属获取的医疗记录显示,2月19日上午10时,查房医生发现瑞瑞的气管插管已被咬扁,通气不畅。然而,新的气管插管直到中午12时50分才被换上。更令人震惊的是,当日17时35分,医护人员再次发现气管插管位置异常,却直到19时50分才行急诊气管插管术。从首次发现气道不通畅到最终处理,整整过去了7个小时。2月23日,瑞瑞出现眼睑闭合困难、双眼上翻症状。紧急头颅CT显示,孩子已出现脑水肿。
吴女士在查阅病历时,发现医院多科室医护人员集中篡改了病历。8月6日,《郑州市卫健委行政事项答复意见书》确认病历篡改行为属实,并对涉及的13项问题依法立案处理。9月12日,瑞瑞家属向郑州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提出了48条投诉内容,要求对河南省人民医院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截至11月17日,他们仍未收到回复。同日上午,瑞瑞家属起诉河南省人民医院一案在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家属向医院索赔各项费用共计250余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法院未当庭宣判。
12月18日晚,在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吴女士告诉记者,她认可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但重要的是她在判决中没有看到造成女儿成植物人的真正原因,医院也没有向家属道歉。
“我目前还没看到相关医护人员被追责。”吴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