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员打赏涉毒网红600万遭揭 称帐号非本人 起诉举报人被驳
近日,国企职员张女士被曝以其实名抖音帐号,在两年间向有吸毒等犯罪前科的网红“xx超市”打赏6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遭网民实名举报至纪委监委。经过公司谈话核实,张女士否认与网红相识,并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举报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认为举报行为不构成侵权。
据《红星新闻》报道,张女士是中国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职员,其名下实名手机号注册的抖音帐号“xx阳光”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在抖音拥有287万粉丝的网红“xx超市”的直播间打赏、刷礼物等消费数百万元。山东网民安先生怀疑张女士身为国企职员是否有此财力进行打赏,将相关情况实名举报到纪委监委。
经谈话核实,张某某本人称其与王某强并不相识也无任何利益往来,打赏帐号是钱某琴借表妹张女士的闲置手机号码注册、使用,该帐号的运行情况与张女士无关。认为安先生的举报是对其个人的恶意诬蔑诽谤。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帐号已经被注销,但安先生提供的帐号截图显示,该抖音帐号运行期间所发布的照片、影片作品均为张女士个人影像,而非钱某琴或其他影像。
5月27日,当事人张女士将安先生起诉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安先生停止侵害其名誉权并向其所在单位澄清事实,此外,还要求举报人安先生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律师费合共2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11月2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张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张女士负担。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安先生并未在不适当场所采取不恰当措施使不特定第三人知悉举报内容,故被告的举报行为属于采取合理方式行使公民监督权利范畴。
287万粉丝网红被曝曾因贩毒、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多次获刑
12月25日,有网民实名向红星新闻爆料,称该事件中的抖音网红“某某超市”主播王某强来自吉林省桦甸市某村,曾因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多次获刑,并提供了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定书显示,裁定书显示的被告、被执行人“王某强”的名字、住址和出生时间与抖音主播王某强出生时间一致。
王某强面对求证时表示,“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查。(即使)我是公众人物,这也是我的隐私,我自己的事儿,我不告诉你……”
公开的抖音帐号显示,“某某超市”认证为“歌手”,性别“男”,年龄“40”。帐号备注为“热歌追踪者、歌曲追随者”,目前拥有287万粉丝,发布有131个唱歌影片作品,获得2114万赞。目前,该帐号仍正常运行中。